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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篇 WebConf 2013 Keynote speech 側記一樣,照片都是來自 WebConf 官方 flickr

 

這一場由噗浪的創辦人雲惟彬 (Alvin Woon) 談噗浪這些年錯失的機會。 

噗浪 (plurk) 是雲惟彬第三個創業作品,是他在 26 歲以來做過最大的網站,所有先前創業時沒遇過的問題,都在這個網站裡一口氣遇到了。2009~2010 是噗浪的極大期,當時開心農場還沒來台灣,每天大約會有五千人註冊。(聽的時候我有點晃神,還是五萬?)

 

噗浪從一開始到現在一直是五人左右的小型團隊,跟其他網站動輒上千人開發、有大量資金支援,相較之下是比較困頓一些的。網站不管是什麼性質,其實彼此之間都是有競爭性的:因為人一天就是 24 小時,一天大概只能把時間花在五個網站上,只要有新的網站出來,可能就會擠掉以前某個曾經很喜歡的網站。

「創業是辛苦的,競爭是他媽的辛苦的。」雲惟彬這麼說。

噗浪的主要創辦人有三位,包括了負責出錢的創投 (VC)、專事開發的工程師 (programmer),其中的工程師是具 hacker 精神的人,只想要用最新的技術做自己覺得好玩的東西。他們在 NoSQL 流行之前,就開始在用 key value database(此時 Alvin 講出了一個我沒聽過的 database)

噗浪這個社群網站最好玩的地方是:噗友(噗浪上的網友)的貢獻度與噗浪的發展之間黏度非常高,新功能上線一週就能快速產生 30 種語言的翻譯版本出來,所有的翻譯都由噗友貢獻、投票決定。

雲惟彬非常喜歡噗友們提供的翻譯──如果他們找來專業的翻譯人員,往往翻出來字詞都會很硬,比方說專業翻譯可能把 group 會翻成「群組」、「團體」之類的字眼,但噗友就把它翻成「小圈圈」,不僅意義明確,又生動得多。

網路對雲惟彬而言,最大的特色是:你在國外是買不到你的語言的雜誌的,但是在網路上,不管你人到哪,都可以取得自己的語言的資源。這點從他在噗浪上的發文也可以略窺一二,即使工作每天都需要面對英文素材,他仍能在網路上讀到具有家鄉氣味的內容。

 

如今的噗浪不能說是失敗之作,但令人感到可惜的是,曾經一時熱門的噗浪,沒能抓準社群網站直飛天際的時機,雲惟彬說,「如果可以再做不同的東西,我會把大家集中在一起。」

依噗浪最初發展的情況,三個創辦人分別在加拿大、丹麥、台灣,伺服器在美國,工程師在波蘭。長途的 relationship 是有點難合作的,比方說,一般別人可以一天做好的功能,他們之間可能會因為時差而無法同時討論彼此的工作。

 

「我們有一點大頭症,第一個就是不要錢,因為我們一開始就不缺錢,我們的創辦人之一就是創投。我們也不要合作、不要人脈、不要臉。」

談了很多合作案,都宣告失敗。Alvin 也很納悶:為什麼台灣的創投多數都想要拿 51% 以上的股份?為何一定要拿一個沒有價值的公司的 51%,而不是上百億公司的 10%?

因為創辦人都在自己國家過得相當舒適,所以也不是太急著要把網站賣掉或做很大的合作。那時他們也沒意識到,和某些創投的合作其實是人脈的建立:如果和電信公司工作,也許會有異業的發展。

「我們不 care,應該說,我們 care 得不夠多。」雲惟彬自認噗浪的創辦人都是很「假文青」型的創業人,只想要環遊世界、在咖啡廳寫程式、領一點點錢當自己的薪水就很滿足了。「對錢的態度」,也是雲惟彬心目中導致噗浪失敗的一部分:每個月三、四萬對大家來說可能不太夠用,但是錢成長到某一個程度時,再往上增加也不會更快樂。成功的創業例子多數是非常在乎錢的,要一直去思考把生意做得更大、再更大。但噗浪的創辦人想法偏浪漫,只想在拿到合適的獲利後,繼續找出事情裡能讓人激發熱情、引燃快樂的要素。

雲惟彬建議,找創辦人時,千萬不要找你的朋友或老婆當創辦人。它會影響你的私生活,最好是工作就是工作、吵完架就算了。畢竟在工作裡意見不合是很常見的事。

 

Alvin 打開他的 git commit log,告訴大家他在 2009~2010 時的低潮期,提交程式碼的次數有多低。一直到現在 (2013 年 01 月) ,他最近
一次把程式送進 trunk 是六個月前的事。

即使噗浪看似成功,但是也沒有到創辦人心目中設定的水準:他們想做的是 PV 上百億的超大網站。

「我們十八歲、十九歲時,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麼,但是到三十歲,就知道自己要做什麼或不要做什麼。」

「連你 spacing 不對都罵,這是我最討厭的 code review,說你寫得爛就算了。」

「世界上有那麼多網站,不需要相同的社群網站功能。」有很多使用者可能同時用 facebook/plurk/twitter,並不是因為這裡有和 facebook 相同的相簿或打卡功能所以使用 plurk。

千萬不要跑去別人網站罵「你們怎麼抄我們的網站」,使用者自己都會看得出來。Alvin 也覺得 idea 不重要,每個人都有想法,product 才是最重要的:有太多人沒把產品做出來,或是做成很爛的產品。

 

雲惟彬覺得,創辦人應該要好好照顧身邊的人──當工程師加入公司,應該要把股份一部分給他們,尤其是 startup。比方說,一個在大公司安安穩穩做得好好的工程師,願意去一間小一些的公司,可能是想要做有趣的事。不應該光只是給他年終,而應該將公司的成長與他分享。

在這個世代,新的產品的生命週期非常短,像 mypace 一掉下來就沒再回來過。手機更沒有所謂的忠誠度:這個月是 whatsapp,下個月是 line。只要 App 讀得到手機的通訊錄,就可以把原本黏著在前一個 App 上的朋友全都轉移過去。

「今天講的是當時希望有人對我說的話。」

他覺得應該要在每個國家 hire 一個人,和當地社群互動、送一些噗浪的禮物,加強與當地人們的互動與黏度。

「為什麼 Google 廣告會賺錢?因為你本來就是要去搜尋的,你找一個花店,他給你一個花店,所以你才會去點廣告;但是你上 facebook, plurk,是想要跟人聊天的,多一個廣告都是干擾。所以在社群網站 CPC (Cost Per Click) / CPA (Cost Per Action) 非常低。」

有人問到噗浪之後會不會想要做自己的手機應用程式、把控制權拿回來?Alvin 對此表示,如果噗浪有了自己的 app,目的並不是想要跟現有的 plurk app 競爭,而是想要掌握使用者經驗,如果有新功能時,可以確保有一個版本的 app 是囊括這個功能的。

 

(下一篇再把其他場次的小段筆記整理一下⋯⋯)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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