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籍封面@林靜如《說好的幸福呢?律師娘的愛情辯護》 

有時我會想,醫師與律師,應該是最能看到人性最真實面的職業。不到病情嚴重到無法自癒、或事情變化到難以化解時,我們很少會求助於他們,也因此,那些暗藏在事件背後的情緒,就如猛虎出柙,一口氣撲倒當事人。

這也就是書腰上說的,「婆媳、小三、爭產、搶子、家暴等人性試煉故事」。

人在困難危急時,人性最容易湧現,但在當下受限於資源心力窘迫,也最難心平氣和地處理。過去,我們看多了電影裡的法庭戲,作為配角的律師扮演的角色,就是冷硬的背誦一句又一句的條文。現實中,近期的律師們都希望能透過觀察當事人真正的需要,讓他們知道,可不可以選擇調解、或是該以什麼策略攻防?

 

以前覺得幸福應該是純淨無垢的,不該有法律這麼凡俗的東西跑進來。人與人的關係理應正面地維持妥切,那些會上法庭的故事,應該就停留在報紙的版面上吧?

近幾年我發現我錯了。先是 follow 了呂秋遠律師 的 facebook,在他筆下的故事,我驚覺所有的法律事件都是可能與我們貼身相關的。看著他在處理案件時,如何像個偵探一樣找出對造的動機、或是可以保護當事人的證據,還有那些情緒的變化,背後的人性故事令我非常著迷。

瀏覽呂律師的文章時,facebook 推薦我一個類似的粉絲專頁:律師娘講悄悄話。律師娘以同為女人的角度出發,更深刻的貼身觀察了女性在家事案件中的心理狀態,寫成一篇篇簡短卻直擊人心的故事。出成書後,在每一個故事裡又補上了法律知識,彌補我們對法律細節所知的不足。

每一章節最後都有「法律悄悄話」,彙整該節故事的法律知識@林靜如《說好的幸福呢?律師娘的愛情辯護》 

太平無事時,我們可以不去碰法條法規,但是多少要瞭解一點。有些時候,我們隨著新聞起舞,說法官是恐龍法官,其實是我們對法律懂得不夠,不知道怎樣技巧的在類似事件裡,保護好自己。

大律師與律師娘遇到的案件形形色色、千奇百怪,律師娘也在粉絲頁上分享了各式各樣的法律資訊。這本書收錄的故事,則以婚姻關係裡會發生的事件為主,在人性故事裡置入了「希望你用不到,但要先學起來放的法律小常識」,冷硬的法律知識也能讓人輕鬆吞下。

 

我也非常喜歡在序文裡律師娘提到大律師說過,「女人最好還是要有獨立的經濟來源。」我國高中時的國文老師曾經在課堂上對女孩們說,女人經濟要獨立,情感才能獨立。以前這一句很深奧,這幾年我越來越明白。當彼此的依賴單純是情感上的交流,才能維持初衷裡的純粹。

「女人最好還是要有獨立的經濟來源。」@林靜如《說好的幸福呢?律師娘的愛情辯護》 

facebook 上要閱讀散落在律師娘粉絲專頁裡的故事不容易,出成書了,就能時不時捧卷細細品味。

 

律師娘常說,她與大律師會勸退為了細故想要興訟的人,希望大家能把時間放在更美好的事情上頭,這讓我想到大病歸來的李開復。星雲法師開示他,人會想要的都是自己的欲望:「告訴自己你實在追求影響力,幫助世界,其實可能是自己騙自己,其實你只是在追求虛名。」

李開復經過四期淋巴癌後,他這麼說:

「我認為來到人間,我們有緣認識周圍的人,好好體驗人生,結交善緣,做事問心無愧,憑良心,做人真誠平等,讓自己的每一天都能有學習,成長,其實那就足夠了。如果世界上每一個人都這麼做,世界就會變得更好。如果過去我的哲學更多的是因為人生只有一次,所以要分秒必爭,徵求效率做最好的自己。現在我更覺得說,其實生命裡很多東西,並沒有辦法用科學的方法解釋,並沒有辦法每天衡量,比如說人與人之間的緣份。從現在開始,我不再看世界上很多的缺陷,批評他們,我相信每一個平等的生命都是來到這裡不斷學習,不斷成長。」——《李開復:一場大病之後,我修的7個死亡學分》

我們想要透過法律制伏那些我們心目中為惡的人,是不是也是類似的概念呢?我們以為我們在追求公平正義,但可能只是追求我們一時洩恨的私欲。

把情緒放下,會比較輕鬆吧?法律並不萬能,從律師娘寫下的這些故事裡,我們可以看到流逝的青春、付出過的感情⋯⋯都難以在訴訟之後請法官判還。真正的平安平靜,是取得資源的平衡後,把情緒放在原地,昂首闊步往前走。

 

律師娘林靜如的《說好的幸福呢?律師娘的愛情辯護》,並不是第一本談法律與人性故事的書,卻是少數以親人的口吻撰寫淺顯好讀的故事,這些故事溫柔地說給在關係裡受困的人聆聽,希望聽者能在故事背後找到自己出路。

 

 

相關連結 

 

arrow
arrow

    小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