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師娘林靜如的首部長篇小說《離婚事務所》+《當法律遇上,愛婚姻8必知》

《離婚事務所》是律師娘林靜如的第二本書,是以離婚為主題的長篇小說,書封的文案非常觸動:「戰得再辛苦,都不要失去你的優雅!」

上圖左邊,則是限量首刷禮:整理了家事訴訟裡的常見問題的「當法律遇上愛~婚姻8必知」。小小一冊,以現實中的實際案例、淺白的文字,讓人理解深奧的法律問題。

友善警語:以下內容稍微提到微量劇情,在意劇透者勿入唷~
利益揭露:此為廠商提供試讀體驗,我依照實際心得撰寫文章,但閱讀感受可能因人而異,請務必理解這一點。

在還沒拿到書前,原本我認為這一句指的是離婚爭取自己有利條件時,站在法庭上要多麼努力維持住自己的鎮定氣質。然而看著書中故事劇情的流轉,忽然覺得,人生許多殘酷時刻不也是要保持爭戰的鬥志、卻又要維繫優雅的氣度嗎?

當故事中的律師娘以猜疑的口氣質問大律師,兩人婚姻眼看出現危機的時刻,豈不是個戰鬥場景?而要如何維持理性的氣度,好好的處理婚姻裡遇到的情境題,也正如故事裡的重要對白──走到年老時,身邊的另一半還是不是如今攜手的眼前人,「不是靠我一個人的努力。」

 

故事是以女主角莊小晴的第一人稱視角來講述故事。莊小晴是故事中律師事務所的老闆娘(也就是所謂的律師娘啦~),同時也是律師的私人助理。

故事起頭先快速帶過幾個主要案件的內容,讓當事人的輪廓浮現,接著再以大律師和律師娘的互動為主線、律師事務所裡陸續執行各個案件的過程為副線,交錯而成這本厚厚的長篇小說。

律師娘林靜如的首部長篇小說《離婚事務所》人物圖

原本很擔心法律系畢業的律師娘,會花很多時間置入法學觀念,使得故事變得生硬難讀,但是光是莊小晴這個角色的設計就非常吸引我——沒有自信又迷糊,覺得自己似乎不適合必須審慎迅速的法律之路、好像捧不好律師事務所助理這飯碗,卻又不甘於躲在家裡當主婦,希望能在事業上稍有成就,不確定自己為了力爭上游而做的轉變是不是對的⋯⋯

這不就是專業在另一個場域裡的我嗎?莊小晴內心氣悶無處宣洩就對自己發脾氣的樣子,也根本就是我啊!(捧頰)(哈哈XD)

最近這兩年,正是我迷惘困惑、覺得中年危機來襲的時候。看到律師娘在故事裡安排的這句台詞,好像是對著我說的——

「好好地做妳想做的事,到妳老了,才知道拿什麼去定義妳自己。」

──《離婚事務所》,p.163

這讓我想到之前在選擇要不要接受某個我期待多時的合作時,我說我好為難,認為若是我逕自選擇了接受,被剝奪的時間彷彿等同背叛了家庭,而當下,有人這麼對我說:「妳可以以家為單位,而不是以對方的感受、或以自己的感受為單位去思考——如果單單只是考慮到自己當下的開心,那是自私;但是如果知道這個選擇是值得妳去爭取的,也是對整個家庭有助益的,那麼就值得拿出來討論。如果雙方不能接受,就理性的討論為什麼不能接受,當妳能夠理解受阻的原因,知道問題並不出在人身上,而是在那個當下資源不俱足⋯⋯妳才不會覺得自己總是被犧牲。」

「人的一生,不要遺憾比不後悔重要多了。」

──《離婚事務所》,p.153

這句對白在故事裡是在很玄的狀態下說出來的,後來也沒有多加著墨,但掩卷後仔細咀嚼,覺得很有道理呢。如果是想著要讓自己「不後悔」,有些決定會衝動妄斷,但若是想著不要留下遺憾,在做事時會慎重地防止風險發生、即使出現危機也能儘量鎮定地處理⋯⋯

 

故事裡有各式各樣的人物:丈夫外遇之後,雖然選擇不與丈夫離婚、但卻也從此無法再好好與丈夫正常相處的王曉曼;丈夫對著螢幕上的網友「精神出軌」的江小姐,是個慢慢忘記好好愛自己的全職媽媽;監護權訴訟中的葉婉婷,記得律師教她的「善意父母原則」,卻在無法壓抑母性的情況下踩中夫家的地雷⋯⋯現實人生,有各種令人受傷的緣由,也有置身事外者覺得荒謬、但在戲裡卻入戲到忘了自己的當事人。

律師娘沒有一而再、再而三的濫用「愛自己」這三個字,但在劇情中卻細心地安排了女人該對自己的需要產生意識的概念。

「不管是男人或女人,心都是肉做的,都是會受傷。」
「妳還是在講公平。」
「我說的不是公平,是一個需要被尊重的獨立個體。」

——《離婚事務所》,p.113

每一個女人,在婚後都會進入另一個家庭,擅長談論兩性關係的精神科醫師鄧惠文曾經形容,婆媳關係應該是「接納而不吸納」,女人進入對方家庭中,應該盡量去瞭解包容、接納對方與自己之間的不同,但不需要完全放棄自己的價值觀與想法、被對方完全吸納。

也許是因為從小被上一代的觀念洗腦,有許多女性認為在婚姻之中必須完全地放棄自己。律師娘也透過莊小晴與大律師的互動,告訴大家:不是完全放棄自己,才是成就婚姻。

「伴侶之間雖不該要求公平,卻也不該這樣單方面的付出被當作理所當然。」

──《離婚事務所》,p.221 

 

在故事中,有一個段落是妻子窺見丈夫在婚前對曖昧對象的告白信,讓我想起李明璁寫給《戀人絮語》一書的推薦序,有這樣的段落:

「與親愛的你述說昨日點滴,其實是危險的誘惑:一不小心,『真希望早點認識你』和『真遺憾那時不是我』的微妙心理拉扯就會失衡。」

——羅蘭巴特《戀人絮語》,李明璁推薦序

劇情的推展明快、迅速,就像訴狀不會有太多情緒性的鋪陳,這個故事的每個安排都有意義、不拖泥帶水,即使最近工作忙碌、讀起書來總是不耐煩的我,也能乖乖的按部就班逐章讀完,不會偷偷跳到後頭偷瞇結局。讀到大約 239~240 頁左右,我還很入戲的哭了,哈哈哈。(羞)

 

很佩服出版社三采文化,竟然肯將「離婚」這個字眼納入書名,畢竟這字眼看起來實在是不太甜蜜幸福,要是我是企劃,恐怕會有點擔心銷量吧!XD

但隨著劇情流轉,隨著或苦澀或甜蜜的橋段,心情高低起伏,我相信這個書名再切題不過,故事內容也很值得在婚姻中的你我共讀!

人生永遠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,我們也都相信另一半在結婚誓詞裡的誠意,但瞭解婚姻中會出現的各種法律問題,也做好經濟與心理建設等各種層面的準備,就能保持好自己不管遇到風起雲湧都能靜定安然的優雅。

「是不是,我害怕,當我成長了、改變了,現在手中的幸福就會遺落了呢?
但事實上,兩個人的關係本來就是不斷在改變。」

──《離婚事務所》,p.241~p.242 improve

最近因為工作的緣故,參加某個典禮,當時有位日籍董事長站在台上致詞,提到工作成功需要感謝非常多的合作夥伴,他向這些人一一致謝後,致詞最末,滿頭白髮的董事長對大家說,「最後,我要特別感謝的,是我的太太。」放下麥克風走到台下,白髮蒼蒼的他緩緩地走到太太面前,輕輕地握了握太太的手。

我忽然覺得啊,那個時刻,應該兩人內心都有難以化為言語的濃重感受吧。

「在一起一輩子絕對不是件簡單的事,幸福一輩子也不會從天上掉下來。愛情這東西,在激情的時候,好像很好用,什麼都可以克服。可是一旦激情過去了,才是真正考驗的開始。包括跟對方一起面對困境,也包括跟對方一起面對誘惑,當然還有在遇到危機的時候,能不能堅強的度過。如果那麼輕言說放棄,妳有什麼資格期望得到美滿的婚姻?」

──《離婚事務所》,p.240

創業維艱。如果撐不過金流不穩定、人員頻頻異動的草創初期,很快地就會變成業界的先烈了。要有多強大的心理質素,才能夠撐過經濟不安定、又沒有足夠時間陪伴照應彼此感受的創業期?

律師娘曾經在《從老闆娘到律師娘》這篇文章裡,提到她與大律師,一起從百坪的火鍋店合作起,因為火鍋店生意失敗,後來轉作夜市炸薯條的攤商,直到大律師後來跑去考了律師牌、開了律師事務所,她才能了律師娘。看過了律師娘在文章裡提到這些年的辛苦,再對照著看劇中的這段話,加倍有感:「遇到危機的時候,能不能堅強的度過。如果那麼輕言說放棄,妳有什麼資格期望得到美滿的婚姻?

 

很久以前,我還在書店打工時,曾經遇過怒氣沖沖地走進書店的女人,臉上頂著濃妝、頭上別了禮服頭紗,但身上穿著的是便服與牛仔褲。迅速衝進店裡的她對著我們兩個顧櫃台的工讀生大喊:「離婚協議書在哪裡?」

我們吶吶地說,店裡沒這種耶,制式的表格我們只賣履歷表和房屋租賃契約書,請去對面大型連鎖文具行找看看。

她的火沒有因此澆熄,我們偷偷從櫥窗窺見她過了馬路,走向對面的文具行。

不知道她後來過得怎麼樣?她的未婚夫有戲劇性的在文具行門口,握住她的手腕,要她不要走嗎?若選擇完成這段婚姻,那麼這段婚姻成就了她,還是讓她覺得進入更無望的深淵呢?

後來,在朋友們之間抱怨準備婚禮的不順利、或是婚姻裡的挫折時,我都會想起這個場景。

最早律師娘在 facebook 上拿出出版社提供的封面設計提案,邀請網友們投稿,我原本選的是穿著套裝、分坐在板凳兩端的版本,還建議是不是要放上穿著婚紗的身體局部來突顯反差。我又想起那個衝進書店裡大聲嚷著要找離婚協議書的女人。

噹噹噹!新書的封面終於出爐囉!律師娘的第二部作品『離婚事務所』即將在明年1/7開始預購,經過和出版社的討論,決定邀請大家一起為新書選衣服喔!『離婚事務所』是一部長篇小說,描述一家專辦離婚訴訟的律師事務所,大律師與律師娘陪伴當事人一起走過婚姻...

律師娘講悄悄話貼上了 2015年12月8日

讀完這本書後,我覺得,網友們選擇手牽著手的意象,作為《離婚事務所》的封面,真是再適合不過了!尤其是翻到故事的最後一頁時,更懂為何封面該是一雙握緊的手。

執子之手,與子偕老。是需要經歷波折,並攜手共同努力泳度難關的啊。

 

推薦給想瞭解婚姻更多種面向的你!

 

 

書籍資訊

  • 書名:《離婚事務所:分手,也能幸福嗎?》
  • 作者:林靜如(律師娘)
  • 出版社:三采文化
  • 頁數:256
  • 開本:25k正 (14.8 x 21 cm)
  • ISBN: 978986342507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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