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有人在某個讀書社團問我為什麼不用手機版的 Readmoo 就好、非得要買個貴到不行的 mooInk電子書閱讀器。當下我說我覺得它很值得啊,電子紙讀起來舒服不傷眼、輕巧好攜帶,後來想想我也來抓一下 Readmoo APP「看書」來研究一下差別在哪好了,免得人家覺得我是 mooInk 腦粉。(但我明明就是,好像也不用證明?XD)

下載 APP 後先是用 facebook 登入,卻一直沒辦法成功登入,我的 facebook 有開兩階段認證,輸入完驗證碼以後又不停跳回登入畫面,重新再按以 facebook 登入、輸入驗證碼、再跳回未登入狀態的登入畫面⋯⋯當我失去耐心想說點一下「書櫃」頁籤,打算看看這 APP 大概長什麼樣,看完我要把 APP 移除掉了,這時候又顯示了我買的書,咦,我登入完成了嘛。

正當我開始看書,忽然收到台北富邦銀行 APP 的推播,說我兩分鐘前刷卡刷了 NTD$150⋯⋯咦,「Readmoo 看書」不是免費的嗎?

台北富邦銀行的信用卡刷卡推播

 

馬上打電話問北富銀的客服,客服告訴我這筆應該是在 iTunes 上的消費,要我回想看看最近一週有沒有在 iTunes 上買東西。

 

當然沒有!

 

 

加上前陣子有朋友在 iTunes 被盜刷了,我內心馬上警鈴大作。「我可以現在列這筆為爭議款嗎?」

「可以啊,那我幫妳做信用卡掛失。」客服說。

信用卡掛失?我之前可是曾經差點辦過信用卡掛失的人(前情疑要:那時我把整個包包忘在公車上,請見 [日記] 原來遺失案件筆錄是這麼一回事),信用卡掛失完再重新製發要手續費的捏~爭議款不是只是在系統裡註記這筆消費的狀態嘛?

「為什麼列爭議款要先掛失信用卡啊?這樣後續會有費用嗎?」我問。

「對,因為我們也擔心這張卡片有異常,至於後續補發,會有負責掛失業務的同事跟您說明。」客服並沒有正面說明是否會有費用發生。

客服回答給我的答案讓我覺得摸不著頭緒,「不是,那我這樣問好了:如果這筆後來發現不是爭議款,而是我在系統操作失誤而造成的消費,卡片補發的費用我要自己負擔,對嗎?」

「原則上是這樣沒錯。但如果它真的是盜刷,那麼也不會要求您負擔補發卡片的費用的。妳也可以等到收到下一期帳單時,覺得這筆帳還是有問題,再來電請我們處理這一筆。」客服提醒我,「林小姐妳要不要再找看看,也許妳有收到 iTunes 通知消費的 E-mail,或是妳要直接打電話給 iTunes 的客服?需要給妳電話嗎?」

「不用了,我先上網看看購買記錄好了,謝謝。」

 

所以接下來是找:我要從哪裡看購買記錄呢?手機裡 Apple Store 裡,點了右上角的大頭圖示,裡頭的「已購項目」,只有我裝過的 APP 的 icon、名稱、開發者、打開 APP 的按鈕,連 APP 是不是付費 APP 都看不出來,看不出消費狀況。

Google 大神告訴我,請我打開我電腦裡的 iTunes,從系統列的「帳號 > 檢視我的帳號」,登入後捲到「購買記錄」,就能看完整的歷史消費記錄。

我最近一次消費正好就是 NTD$150,但是時間不是今天,而是 2017/09/29 23:11。那時間我在幹嘛?我看了一下品名,「150 元專輯」、「開發人員 CommonWealth」,啊,是鹿鹿說她想要聽新的故事,所以我在親子天下 APP 裡買了新的故事專輯給她。

iTunes的消費記錄

奇怪,我又 Google 了一下,別人都說兩三天就會入帳啊,我翻了前幾天才剛結帳的信用卡帳單,找不到這一筆,未出帳記錄裡也沒有。難道前幾天結帳時,iTunes 也知道我跟鹿鹿停課在家,自動讓帳單也隔離我們嗎?

 

所以是虛驚一場的 iTunes 信用卡盜刷事件。可以安心睡覺了。

 

(補記:半夜十一點收到信用卡刷卡通知簡訊後,隔天凌晨三點多才收到 Apple Store 姍姍來遲的收據 E-mail⋯⋯經過這件事後我覺得心臟太弱、大腦內建記憶體又不夠用,真的不太適合拿 iPhone。XD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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